公路標牌應規范統一
“在高速公路上,經常會看到限速的提示,但看不到取消限速的提示。”省人大代表修保說,針對事故多發路段,要反復提醒,確保車輛行駛安全。
修保說,目前我省公路的標志牌存在著規格不一、相互矛盾、指示混亂、毀損后不及時修復等問題,司機一不留神就走冤枉路。因此希望對標志牌設立統一標準,內容要明確、具體,牌面上不僅要有前方目的地、公里數,而且還應有公共廁所和附近旅游景點等人性化服務標志。
另外,某些公路明明已通車多年,但還是多年前的舊標志;有些路段正在新建或維修,卻沒有標志牌提示;有些路段已建好或維修好,標志牌卻沒有安裝。
修保建議,有關部門盡快規范和健全省內各級公路標志牌,提供更好的公路服務水平。本報記者 程澤
供暖應收歸政府管理
在每年的冬季供熱期間,市民對供熱部門的投訴都會成為熱點。目前,改制后的供熱公司屬于營利性企業,因為達不到供熱標準,也只能退少量的供熱費,市民們對此意見很多。
為此,省人大代表修保建議,城市供熱收歸由政府按公益事業統一管理;在尚未收回統一管理集中供熱前,盡快制定或修改全省供熱規章制度或條例,加大對違規、違約供熱企業的處罰數額,并規定政府公用事業管理部門,可以代表市民對上述供熱企業提起公益性訴訟,依法加大對其懲罰力度。本報記者 程澤
建議設立勞工律師制度
“我建議設立勞工律師制度,讓勞動者能夠得到法律專業人員的專項服務。”省人大代表張釜建議。
他認為,雖然律師有法律援助的義務,司法部門也一貫支持和要求律師參與勞動者的維權活動,但是勞動者的法律維權并沒有形成有效的體制。
他建議,在加強律師的法律援助義務的基礎上,可以嘗試建立勞工律師制度。即政府、工會聘用或司法局指定固定的律師為勞工律師,其地位相當于工會的法律顧問,隨時為勞動者提供法律咨詢、幫助,并形成長效機制,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。本報記者 王小野
應確定梅花鹿為家畜
省人大代表譚大東建議,省政府成立全省鹿產業化辦公室,專門抓鹿產業發展,制定有關鹿業發展的政策,鹿只及副產品的標準。組織專家研究鹿產品開發,向國家申請梅花鹿及副產品“藥食同源”,發展全省的特色產業。
幫助協調恢復受理添加梅花鹿產品的食品生產企業許可申請。由于衛生部提供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,梅花鹿不在其中,致使鹿茸、鹿胎、鹿鞭(鹿腎)、鹿骨等鹿副產品均不能進入食品當中。而雙陽所有鹿產品加工企業,包括新引進即將投產的企業都是以“食字號”申請的生產企業,按規定均不能取得生產許可證。
這一問題不解決,勢必極大影響雙陽鹿產品精深加工企業的發展。為此,建議省政府協調省以上衛生部門,盡快將梅花鹿產品列入普通食品行列,保證鹿產品加工企業健康發展。
幫助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從法律上確定梅花鹿的家畜地位。按照國際慣例,野生動物人工馴養超過兩代以上就可視其為人工馴養動物,定位為家畜。雙陽人工馴養梅花鹿至今已有300多年的歷史,人工馴養已有百余代,梅花鹿作為野生動物的特征已基本消失。
雙陽梅花鹿是世界鹿科動物的定型品種,1990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,經過30多年培育,有自己的品系和特點,與野生梅花鹿有品質上的區別,應該可以認定為家畜。但國家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中,規定梅花鹿為一級保護動物,在飼養、運輸、銷售等環節必須經過林業等相關部門批準,造成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問題,大量的鹿肉及副產品不能及時走向餐桌,影響了鹿產品的銷售。
譚大東建議,我省還可以按照南方部分地區保護和開發地方資源那樣,由省人大常委會出臺地方條例,對鹿產品的應用和開發提出指導性意見,從而支持和加快這個具有極大潛力的特色產業發展。